劳动仲裁

【高瞻案例】员工失联,公司垫付的24万元能追回吗?企业用工避坑指南⑧

审理法院:
判决时间:未公开

案件结果

案情简介

员工刚入职,公司提前给了几个月工资,又给了一笔业务备用金。没想到工作没多久,员工突然失联,业务没有交接,备用金也没有核销,还有一笔团队成员的工资款经过员工账户流转。这种情况下,公司已经垫出去的钱还能追回吗?

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员工一失联,公司就可以要求对方把所有钱全部退回来。真正决定能不能追回、能追回多少的,通常是三个问题:

第一,这笔钱到底是什么性质;第二,公司能够证明实际支付了多少、使用了多少;第三,公司能不能拿出完整的资金流向和结算证据。

南京江宁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公司就因为能够证明三类款项的支付、用途和剩余金额,最终获得了法院支持,判决员工返还242319.15元。这起案件,对南京企业处理员工失联、备用金未核销、工资垫付款等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高瞻真实案例:员工失联,公司追讨24万余元

根据案件材料:2023年2月7日,汤某入职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双方约定月工资为25000元。入职当天,公司向汤某转账75000元,作为提前支付的三个月工资。2月8日,公司又向汤某支付10万元业务备用金;2月17日,再支付5万元,两笔备用金合计15万元。

与此同时,汤某招聘了3名团队成员。公司分别向3名员工支付36000元、27000元和30000元,合计93000元,相关款项随后均转入汤某账户。从公司提交的费用记录来看,2023年2月8日至17日期间,相关业务支出为63037.17元,因此备用金剩余86962.83元。

2023年2月21日,双方最后一次通过微信联系。汤某当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后,公司就相关款项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公司的三项请求:

款项性质

法院支持金额

预付工资结算款

62356.32元

未使用业务备用金

86962.83元

团队工资垫付款

93000元

合计

242319.15元

判决要求汤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上述款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案的判决结果建立在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并不意味着所有"员工失联"案件都可以照搬。

案件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审理机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我所代理立场:原告(用人单位)
代理律所: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
代理团队:劳动仲裁法律服务部

二、南京劳动律师解读:三笔钱为什么都能追回?

这起案件比较值得企业关注的地方,是法院并没有简单地把24万余元当成"一笔钱"处理,而是分别判断每一笔款项的性质。

1. 预付工资:不是全部退,而是先算清楚"应该发多少"

公司入职当天已经向汤某支付75000元,相当于三个月工资。但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并没有达到三个月。因此,公司不能简单地说:"我提前给了你75000元,你现在失联了,75000元全部退回来。"法院需要先核算员工实际应得工资。最终,本案法院支持公司要求返还的预付工资结算款为62356.32元。

这给企业一个很重要的提醒:预付工资发生争议时,要先算账,再谈返还。企业至少要核对:劳动合同或者录用约定中的工资标准、实际入职离职时间、实际出勤情况、已经支付的工资,以及应发工资与预付款之间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企业不能因为员工失联,就把员工已经实际取得且依法应当获得的工资一并追回。该发的工资要正常结算,多付的部分再依法主张返还。

2. 业务备用金:关键是证明"给了多少、花了多少、还剩多少"

本案第二笔钱,是15万元业务备用金。企业提交了付款记录和业务费用记录,能够对应证明:支付15万元 → 已发生业务支出63037.17元 → 剩余86962.83元。因此,法院最终支持公司要求返还剩余备用金86962.83元。

这一点对企业日常管理其实非常重要。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备用金,但真正发生纠纷以后,才发现:"钱是转了,但是为什么转?花到哪里去了?剩多少钱?"如果这些问题都说不清楚,后面就很麻烦。

因此,企业给员工支付备用金时,最好同步留下:审批记录、转账记录、用途说明、报销凭证、费用明细、核销记录。员工离职或者失联后,也应当第一时间固定现有账目和资金流水,避免时间一长,业务记录、聊天记录或者财务凭证无法完整对应。

3. 团队工资垫付款:重点看资金流向和付款性质

本案第三笔钱,是公司支付给3名团队成员的工资款。公司分别支付36000元、27000元和30000元,合计93000元,相关款项之后又进入汤某账户。法院最终支持公司要求汤某返还93000元。

这里有一个细节值得企业注意。"公司后来又给员工支付了多少钱"和"本案向汤某主张返还多少钱",不是同一个概念。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时,必须把每一笔钱的付款主体、收款主体、付款时间、付款用途、后续资金流向、最终承担付款责任的人,全部梳理清楚。

尤其是涉及"公司先付给A员工,再由A转给B、C"的情况,更不能只拿一张银行流水就直接起诉。资金流水只能证明"钱从哪里到了哪里",还需要其他材料证明这笔钱为什么这样流转。

三、员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能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本案另外一个容易被企业误解的问题。很多老板会认为:"员工被刑事拘留了,公司当然可以直接辞退。"但法律规定并没有这么简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概念。因此,企业不能简单因为员工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就当然认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

本案中,法院结合案件具体事实,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2月21日解除。对于企业来说,更稳妥的做法是:先确认员工目前处于什么法律状态,再判断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并同步固定相关证据。不要仅凭"员工被抓了"或者"员工失联了",就直接套用某一个解除条款。

四、员工失联后,公司最容易犯的错:只盯着"人",却没有整理"证据"

员工突然失联后,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赶紧联系他。"但如果联系不上,接下来更重要的是固定证据。因为最终真正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时,法院关注的并不是企业有多着急,而是:公司能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企业发现员工失联后,可以尽快整理以下材料:

① 劳动关系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入职登记、岗位信息、工资约定、考勤记录等。

② 工资支付材料:包括银行流水、工资表、工资核算记录,以及提前支付工资的相关约定。

③ 备用金材料:包括审批单、转账记录、备用金用途、报销凭证、费用明细、核销记录等。

④ 微信、邮件等沟通记录:特别是能够证明员工收款目的、工作安排、费用使用和资金结算情况的聊天记录。

⑤ 资金流向证据:不仅要证明"公司给了员工多少钱",还要尽可能证明钱去了哪里、用于什么、最后剩多少。

⑥ 离职及交接材料:包括员工失联时间、公司催告记录、交接通知、物品及资料清单、客户资料、业务账号等。这些材料最终要形成的是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而不是一堆零散截图。

五、高瞻劳动用工律师团队提醒:员工失联,企业建议先做这6件事

从企业实际处理劳动争议的角度来看,员工突然失联后,不建议马上只想着"起诉要钱"。可以先按照下面6步处理。

第一步:先把员工名下所有款项列清楚。工资、奖金、备用金、借款、业务款、代付款等分别列明,不要混在一起。

第二步:逐笔确认付款依据。每笔钱为什么支付、依据是什么,尽可能找到合同、制度、审批记录或者聊天记录。

第三步:核算员工实际应得工资。特别是预付工资,不要简单按照"已经转出去多少钱"计算返还金额。

第四步:核对备用金。把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和无法核销金额分别列出来。

第五步:固定员工失联前后的证据。包括微信聊天、电话记录、催告信息、业务交接、客户资料、公司账号权限等。

第六步:判断到底应该走什么程序。有些问题属于劳动争议,有些可能涉及普通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具体还要结合款项性质、劳动关系状态、合同约定和证据情况判断。

六、这起案件给南京企业最大的提醒:钱能不能追回,往往取决于平时有没有留证据

员工失联之后,公司当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能不能追回,并不是看员工有没有失联,而是看:这笔钱是什么性质?公司为什么支付?员工实际应得多少?实际使用了多少?剩余多少?资金最终去了哪里?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事实?

本案中,公司最终获得242319.15元的返还,并不是因为"员工失联"这四个字本身产生了返还责任,而是法院结合具体款项性质、付款情况、资金流向及案件证据,对三项请求分别进行了审查。

所以,对企业而言,真正应该提前做的,不是等员工失联之后再去"找证据",而是在发工资、给备用金、代付团队费用、办理离职交接的时候,就把相关凭证留完整。这也是企业用工管理中经常被忽视的一点:很多劳动争议,真正决定结果的,不只是法律规定,而是企业手里有没有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高瞻用工无忧|南京企业劳动法律服务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团队,为企业提供:员工辞退风险评估;劳动仲裁应诉;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建设;劳动合同审查;企业用工合规管理。

如果企业存在员工失联、预付工资未结清、备用金无法核销、离职交接不完整等问题,或者已经收到仲裁通知、被仲裁、被起诉、收到法院传票,建议尽早固定证据并制定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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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脱敏声明:
本文根据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团队实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整理,涉及当事人姓名、企业名称及其他可能识别主体的信息均已脱敏,仅用于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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